事件曝光:“颐和果园”更名“辰颐物语”:代理模式涉传

事件曝光:“颐和果园”更名“辰颐物语”:代理模式涉传

更名通知

(中新融媒)近日,据网友陈晨(化名)跟中新融媒投诉一家名为“辰颐物语”的生鲜微商公司,陈晨表示:“‘辰颐物语’此前名为‘颐和果园’,宣称其代理超过了40多万代理,年流水破15亿,创始人陈小丹通过发展代理收取的代理费就已超过5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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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

据天眼查显示,“辰颐物语”属于温州辰颐物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小丹,实缴资本是1000万人民币,该公司最大股东是丽水意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陈小丹。

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据陈晨投诉称:“从2016年3月到2017年6月,陈小丹以个人的名义,将辰颐物语的代理从1个人发展到1万多人,月流水从零扩张到破千万,现在陈小丹已经是万人呼唤的‘丹老大’。”

事件曝光:“颐和果园”更名“辰颐物语”:代理模式涉传

沿用至今的辰颐物语代理制度

那么,辰颐物语如何从1个人发展到40万人的呢?又是如何实现年流水破15亿的呢?对于中新融媒的提问,陈晨说到了三点:“首先,缴纳入门费。成为该公司的代理需要缴纳代理费338元/人,这338元中的40%分给陈小丹,即135.2元,也即是说,仅仅通过招募40万的代理,陈小丹就获得了5408万元,而代理费中剩余的60%,如果是基层特代招募的代理,融易新媒体,则该特代以及她直属总代可以各得30%返利,即各101.4元,如果是总代直接招募的特代,则可以直接获得60%,即202.8元。其次,多层级关系。辰颐物语的层级表面上分为老大陈小丹、总代和特代三级,但总代又可以分为新老总代,也是说一个总代下面还可以有很多个总代,40多万代理的层级远超过3级。”

“再次,存在团队计酬和拉人头。一方面,特代在3个月内推荐8名特代给上家,直接晋升总代,可以享受下级特代拉人返利,另一方面,总代下面的特代升级后,老总代虽然不能参与新总代下面的特代拉人的返利,但是老总代可获得该新晋总代以后业绩每单提成1元。也就是说,该总代下游发展越多人的人,能获得的分成也越多。”陈晨如是说道。

而据公开资料显示,辰颐物语只需要花费338元办理VIP卡,即可用有自己专属二维码进行推广享受推广三级分销奖励。“比如通过我二维码关注的客户,即为我的一级客户,他们消费我就可以获得一定的佣金,客户推荐的客户,即为我的二级客户,他们消费我也可以获得佣金。在一定期限内招满一定的会员即可免费升级为代理,代理可享受比会员更多的奖金制度,直推30会员升级经理,享受团队业绩4%的分红,直推100会员升级总监,享受团队业绩分红6%。”某辰颐物语代理商表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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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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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辰颐物语总代孝男微博

然而,被四十万人尊称“老大”的陈小丹,志得意满在微信朋友圈宣称,引用原话,“如果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团队在水果电商这行的现状,辰颐物语就像一只霸道的美洲虎突然出现在羊群里,势不可当,所向披靡。”

对此,相关律师表示:“2016年3月30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并指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参与目标主要是无业的宝妈

此外,据陈晨反映,辰颐物语的模式具有爆发式的人员发展潜力并分享了身边一个真实的案例。据悉,长期居家带娃,被生活琐碎困扰和怀念职业成就感的王某经过光鲜亮丽的好同学钱某介绍,缴纳了338元成为辰颐物语的普通特代。交了钱后的王某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傻,但是钱某告诉她,只需要介绍3个人进来,338元就基本全部拿回来了。

得知通过拉人头能够将338元赚回来,王某就把身边同样是家庭主妇的李某、赵某与陈某都介绍进来,于是,王某顺利拿回338元的入门费,王某对此还颇感自豪。但是王某看到同样是总代的钱某在啥都没做的情况下,赚了和她一样多的钱,王某自然也想成为钱某一样的总代,于是王某就加把劲把自己的姐姐、表妹、大嫂等都拉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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